两名男子于2020年致伤一名华裔男子,导致后者送院后不治身亡,案件周二在怡保高庭下判,2名被告在承认误杀控罪后,被判监禁5年。
首被告穆罕默依曼(44岁)及第2被告苏里亚昔卡南(27岁)原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惟该案改用替代控状,案件最终以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误杀)提控。
根据替代控状指出,2名被告被控于2020年3月7日晚上11时30分至同年3月8日清晨12时20分左右,在曼绒市中心一间卡拉OK前,共同意图致死当年50岁的林华才(译音)。
2名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误杀),并在相同法令34条文同读。
怡保高庭法官布宾达星在聆听控辩双方的论述和求情后,基于2名被告承认控罪,因此判处2人从被捕日算起,各监禁5年。
此案主控官是卡兹林及纳斯鲁副检察司。第一被告代表律师为查南星,第二被告代表律师则是敦莫哈末阿玛。
2名被告于周二在高庭聆听控状后皆俯首认罪。2人的家人也出现在高庭聆听判决。
案件背景
根据案情,第一被告于2020年3月7日晚上约11时30分驾驶一辆宝马轿车停放在卡拉OK店前,随后告知第二被告其车坏了,要求第二被告看管其轿车。第一被告尔后进入对面的餐厅。第二被告也坐在距离轿车不远处的一间食店。
第一被告的宝马轿车停放在停车场出入口,挡住了公众的去路。 林华才(译音,死者)发现停车场出入口有一辆宝马车挡住后,便与友人共乘一辆休旅车来到事发现场,尝试打破宝马轿车车窗并将宝马移走。
此时,第二被告看到此景,便告知第一被告。随后,第一被告来到了现场。 此时林华才及其朋友与2名被告发生争执和打斗。
在打斗过程中,与第一被告在一起的第二被告用一把小刀刺伤了其中一名人的脖子。第二被告人也用刀袭伤林华才。
随后,林华才在友人的协助下送往斯里曼绒医院救治,在3月9日中午约12时43分宣告不治。死者的死因是左前臂有切口伤口。
警方于隔天(9日)将第一和第二被告逮捕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