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年轻情侣涉嫌飙摩托做出“后轮椅”等危险动作被控上庭,两人皆俯首认罪,获推事批准各以8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两人是周五被带上关丹交警法庭面控,由于皆属未成年,因此法庭采取闭门审讯。
根据控状,17岁男被告被控于3月12日,在关丹的巴洛珍哆路往甘马挽方向路段,载著同龄的女友飙摩哆耍“特技”,包括数次抬起摩哆车前轮,不仅对他自己,也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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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因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 条文(鲁莽与危险驾驶)被提控;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监禁不超过5年及罚款介于5000至1万5000令吉的惩罚。
2人获准以8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6月7日再次过堂。此案主控官为娜菲查副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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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长约54秒的视频于4月30日在社交媒体上广传,根据视频,男子当时载著一名女子在珍哆路(Jalan Chendor)往登嘉楼的甘马挽 (Kemaman) 路段飙摩哆耍“特技”。警方随后于5月1日上门逮捕这对情侣。经调查发现,男骑士所使用的摩哆车属于男子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