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首长曹观友重申,槟州宪法第7条文第2(a)节修正生效后,无论是谁,任何时候曾任两届首长就不能再被任命。
他周五在光大28楼召开记者会,引述有关修正条文以解释近日被热议,前首长林冠英是否能再任的课题。
记者再向曹观友确认,林冠英是否不能再任首长,曹观友回答:“不管是谁(都受此条文约束)。”
询及随着行动党10位州议员已经否认参与罢免首长,此课题是否希盟或行动党政敌所为,曹观友说,“我不知道是谁在玩弄此课题,但这也正好给我们机会去解释。”
他说,很多人可能也对此事不了解,希望随着他的回答,可以作为“政治教育”,让对此事有兴趣者可以明白,不会被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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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玩弄此课题者,也可以适当的接受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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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观友引述有关条文时提到,州宪法第7条文2(a)节阐明:槟州元首将首先任命一名立法议会议员,受委为首长主持行政会议;
(i)根据他的判断,谁可获得议会多数议员的信任;以及
(ii)任何时候不曾担任过两届首长者。
他说,条文已经阐明很清楚,此外,州议会的议事记录也有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