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全国的唐氏综合症少女贝拉被虐案周三下判,地庭裁定福利中心Rumah Bonda创办人茜蒂拜农的两项罪名成立,被判入狱22年。
法官依兹拉利占判处茜蒂拜农疏忽照顾的罪名监禁10年,虐待罪名则是坐牢12年,惟谕令两罪刑期即日起同期执行,因此被告只须服刑12年。
法庭也谕令被告守行5年,在此期间须由一名本地人担保,并支付5000令吉担保金,以及她在服刑期满出狱后,须在6个月内完成200小时的社区服务。
茜蒂拜农今早(3日)8时27分在一名女性的陪同下,抵达法庭。
根据控状,现年31岁的茜蒂拜农疏忽照顾和虐待13岁的贝拉,以致受害者蒙受身心创伤。
她被指于2021年2月至6月间,在旺沙玛珠的一间公寓犯罪。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本案主控官是诺阿兹莎、扎菲娜兹、扎希达和莎基拉副检察司,被告的辩护律师是莫哈末法罕。
依兹拉利占在宣判时说,疏忽照顾和虐待是属于严重罪行,以及诚如控方所言,国会已通过修法加重刑罚。
他指出,之前的10年监禁已提高至20年,罚款也由1万令吉增至5万令吉。
“修法显示国会和法律的决心,以严惩犯下相关罪行的罪犯。”
“所判的刑罚必需反映罪行的严重程度,以及向民众表明,尤其是家长、监护人和保姆,勿对儿童的安全和福利掉以轻心。”
他指出,必需将公共利益列入考量,以及在本案中,法庭认为贝拉所蒙受的伤势是重伤,甚至是时至今日,还留有伤疤。
“她不只是因为被告疏忽照顾而蒙受重伤,被告也有虐待她。”
“被告残忍对待贝拉,必需受到重罚,这不只是要给被告教训,也是为告诫社会大众,绝不可犯下这类的罪行。”
“被告是常接触儿童的社运分子,被告应竭尽所能履行责任,不得违背付托。”
较早前,莫哈末法罕在求情轻判时说,其当事人愿洗心革面,应给她二次机会。
“如果被告入狱刑期太长,将损害一些母亲的权益,因为她们将希望寄托在她身上。监狱的设施也无法容纳被告的体型,因为她身形庞大,并有健康问题。”
他指出,如果法庭批准,可将两项罪名的坐牢刑罚以最高额的罚款取代。
“在审讯期间,被告已表现出负责任的态度,她不曾以不充分的理由缺庭。”
“我也要求法庭考虑,被告积极参与福利和志愿工作的因素,以及被告是初犯。”
另外,扎希达说,被告疏忽照顾和虐待残疾人士的罪名成立,以及这是属于严重罪行。
“弱势无助的儿童需要社会和法律保护他们的权益,刑罚必须反映出罪行的严重性,以提醒民众尤其是家长,不要轻忽儿童的安全问题。”
另一方面,依兹拉利占驳回茜蒂拜农寻求在她向高庭提出上诉期间,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
他说,被告并无法证明存在特殊情况,以让法庭批准暂缓执行刑罚。
“律师入禀上诉并非批准被告申请的理由。”
茜蒂拜农在闻判时显得冷静,她将被送往加影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