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姻缘带来的家庭幸福美满,相信是所有夫妻的期盼。所谓“百世修来同船渡,千世修来共枕眠”,可以从情侣到步入婚姻的殿堂,是件不容易的事。
尽管结婚是件喜庆之事,但是婚后的柴米油盐、芝麻绿豆的事,分分钟是压垮夫妻的最后一根稻草。不禁令人感叹:“一张婚纸,也不过如此”。
当代人的婚姻状态合则来,不合则去。根据数据显示,2021年非穆斯林群体的结婚率减少4.7%,在离婚率方面却增加30.4%;反观在穆斯林群体方面,结婚率增加21%,而离婚率更是减少16.4%。
结婚不易,那离婚容易吗?当然也不容易,还须经过特定的程序。若夫妻双方同意离婚,那离婚的程序就会简单些,但其中一人不同意或因第三者的侵入而导致婚姻破裂,那就得耗上一段时间处理。
以近期的著名网红离婚事件而言,夫妻两人无法达到共识而在网络上互揭伤疤,最终受伤的还是自己。但是,若夫妻可以和平离婚,又有谁会想将家丑外扬?
律师王敬文接受《光华网》访问时表示,非穆斯林的婚姻是受到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的管制。换句话说,离婚是必须经过法庭且获得法官的批准。
他说,在结婚未满两年的情况下,是不能申请离婚的,不过申请人可以基于婚姻前两年内所发生事件申请离婚,即是通奸事件或答辩人不可理喻的行为,以导致双方婚姻破裂,申请人可以单方面申请离婚。
“此外,在特殊情况或申请人遭受到困难例如家暴,申请人可向法庭申请允许,让他(她)在结婚未满两年申请离婚。”
他指出,夫妻其中一方可基于婚姻已破裂至无法挽留,单方面向法庭申请离婚(Single Petition),申请人需向法庭证明至少以下的其中一件事件作为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因:
(1) 申请人因答辩人通奸而无法忍受与答辩人同住;
(2) 申请人因答辩人的行为使得不能合理地期望申请人与答辩人同住;
(3) 答辩人在申请人提出离婚申请紧接之前已抛弃申请人至少连续两年;
(4) 婚姻双方在申请人提出离婚申请紧接之前已分居至少连续两年。
另外,在单方面向法庭申请离婚前,申请人须先将其婚姻事务的困难交给调解机构进行调解,由该机构证明无法调解婚姻双方。
不过,以下情况申请人无须将其婚姻事务的困难交给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可以单方面直接向法庭申请离婚:
(1) 申请人声称答辩人已抛弃申请人及申请人并不知道答辩人身在何处;
(2) 答辩人正居住在国外而且在申请人单方面向法庭申请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间,答辩人不太可能回国;
(3) 当答辩人被要求出席调解机构的调解时,答辩人拒绝出席;
(4) 答辩人正在监狱服刑五年或以上;
(5) 申请人声称答辩人患有无法治愈的精神病;
(6) 法庭认定有例外的情况使得将婚姻事务的困难提交给调解机构以进行调解是不切实际的。
若夫妻俩人确定婚姻已到尽头,无法继续共度余生,同时对于所分配给妻子的钱财、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赡养费达成协议,那可以共同向法庭申请离婚,即是共同申请(Joint Petition)。
“法官在确定双方都是自愿同意离婚后,就会批准离婚申请。一般来说,离婚庭令是在法官批准离婚申请的三个月后才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