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讯爆炸时代,人人一机在手,看见什么就拍什么,然后随手发到网络上。
没有引起争议就无所谓,不过万一引起全城热议时,可能就会懊恼了……
“我需要付上法律责任吗?”
执业律师准拿督林子辉受访时指出,在公众场所,无论是光明正大拍或偷拍他人,都没有构成法律问题,因为大家身处在公众场所,就要做好可能会被拍的防备。
那,什么情况下才会构成侵犯隐私罪?他表示,若在住家、酒店等私密场所被偷拍,那就有法律争议了。
- Advertisement -
他举例,在住家阳台坐着喝咖啡,即使没有衣不蔽体,被他人偷拍也算是侵犯隐私了。
不过,谈到在公共场所被偷拍后,被对方上传到社媒的用意或意图动机是个关键;若拍了他人照片做出恶意诋毁的言语攻击,则可构成诽谤了。
“至于随手按转发的网友,也有机会被当事者一拼提告。”
他说,即使转发的群众人数多,当事者可以不提告所有人,毕竟要找出转发者也不容易;当事人未必须提告所有转发者,他要提告多少人都是他的权利。
他以近日最火红的“车震”事件举例,两名事件主角可以考虑向拍摄者民事追究,或者向警方投报。拍摄者偷拍没错,但是将影片公布在网上,则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侵犯隐私权与肖像权是两回事
另外,林子辉指出,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是两回事,肖像权是在于是否用他人的肖像,作为赚钱的工具。
- Advertisement -
尽管我国没有明确的肖像权条例,但还是可以被起诉的。
那,在什么情况下要提告某方侵犯肖像权是不成立的?
他举例,如果某人早年前参加了一项慈善活动,主办方今年再举办,然后拿重用之前的照片当宣传,这种情况下就没有权利提告,因为当年参加活动时,在某程度上已默许主办方,以后可以重用相关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