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主簿署驳斥上周四(20日)有6名被告因法庭保释柜台提早关闭而无法获得保释一事,导致6人开斋节期间被监禁。
联邦法院主簿署日前发文告表示,法庭保释柜台在整个开斋月期间是在下午4时关闭,此前相关报道所提到的案件,涉及的所有10名被告皆已被法庭批准保释,但是只有4名被告在担保人在场的情况下,完成保释程序,另外6名被告则因为没有担保人到法庭,而无法完成保释。
“担保人在场完成保释程序,是必须遵守的部分,以便法庭确认担保人的身份,以及法庭可以通过口头解释担保人在担保期内的条规与责任。”
“对此,考虑到这种情况,即6名被告的担保人直到下午4时柜台关闭前(开斋节期间的正常关闭时间)都没有现身法庭,他们无法完成保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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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之前报道,有律师投诉称,保释柜台办公时间是到下午4时30分,但法庭工作人员在上周四,表示“收到吉隆坡法庭管理人员下令”,在下午3时“截止”,下午4时关闭柜台,却又提前至下午2时53分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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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尽管该6名被告的家人当天下午2时40分左右前往柜台提缴保释金,但工作人员表示柜台已经关闭,不会处理任何保释,导致6名被告必须在双溪毛糯监狱关押四天。
首相署(法律和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已指示法律事务部调查上述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