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犯下滔天大罪,为什么要穿‘LOKAP衣服’,还要上手铐?!”
当你看到某些罪案新闻,图中的嫌犯或被告穿着LOKAP衣服上法庭时,你会否基于“同情”对方,在心理冒出这个疑问?
或者,你会觉得内心很恼怒,甚至愤愤不平,认为执法单位小题大做?
其实,根据法律程序,刑事案嫌犯在上庭时,是有必要上手铐的,毕竟警方担心嫌犯逃跑。而且,他们所穿的“橙衣”本来就是法定的扣留犯囚衣,就是俗称的‘LOKAP服’。
实际上,在大马的监狱局、警方和反贪会等执法单位,共有8款款式各异的囚衣,分别是紫色、橙色、白色、红色、绿色、蓝色、荧光绿和红白色。
1.紫色囚衣:等待法庭判决,或在审讯期间所穿,嫌犯属尚未定罪。
2.橙色囚衣:嫌犯被警方或反贪会扣留所穿,嫌犯属尚未定罪。
3.白色囚衣:刑期少于6个月的监狱囚犯所穿,刑满出狱前须接受监狱局安排的觉悟课程。
4.红色囚衣:刑期超过6个月的囚犯,入狱首3个月时所穿。
5.绿色囚衣:刑期超过6个月的囚犯,入狱3个月后,从第4个月起至18个月所穿,须上觉悟课程,包括宗教课程。
6.蓝色囚衣:刑期18个月以上,或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所穿。囚犯完成觉悟课程后,可参与生产技术队,如裁缝、木工、烹饪等。
7.荧光绿囚衣:刑期剩下3个月,即将刑满出狱的囚犯所穿。囚犯获准在狱卒监督下,在监狱范围里工作。
8.红白色囚衣:死囚犯的囚衣,包括正在等待刑期、等待上诉结果、等待赦免,或从死刑转换成终身监禁的囚犯所穿。
对此,执业律师准拿督林子辉受访时指出,当一个人被调查,被警方带上法庭的情况,基本可分为两种:
(1)一种是嫌犯在还未正式被起诉前,只是被扣留调查并不代表被提控;
(2)一种则是警方将所收集到的资料呈上给主控官部门,交由主控官决定是否起诉。
他说,在刑事程序上警方可以扣留嫌犯4天,若在限期内未能获取更多的资料,警方有权再延期扣留嫌犯,扣留顶限为8天(4天+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