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收受500万令吉贿金的大马汽车研究院前总执行长拿督莫哈末马达尼今日在地庭面控,惟否认有罪。
现年56岁的莫哈末马达尼被指在2年前收受一名男子的酬劳,因为成功协助一家公司获取总值1200万令吉的标书。
根据控状,该名男子被指在2021年7月8日在莎阿南第15区的一家银行分行,将上述报酬存入被告的银行。
被告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索贿或受贿),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将面对高达20年监禁、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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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刘镇豪(译音)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被告以30万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并需交出护照由法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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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代表律师拉末哈兹兰也同意控方的交保建议。
法官罗兹拉沙烈接纳控方的交保要求,并择定此案于6月8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