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名被告是在华玲法庭面控,其中5名本地男女及2名中国男子,较早获保释下由律师陪同出庭,其余33名外籍男子则由监狱局押送到法庭。
控状指出,40名被告于今年1月31日晚上9时至2月1日凌晨3时,在没有准证(第6表格)下入侵錫区恩卡山森林保护区的第12区内,因此触犯1984年森林法令(313法令)第47(1)条文,上述法令同时获得吉打州政府灾区1985年(采用),同时可以在同样法令第47(4)条文下被判。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非法入侵錫区恩卡山(Bukit Engan)的40名国内外人士,即本地4男1女华裔、2名中国籍男子、2名尼泊尔籍及31名缅甸籍男子,周四(13日)上午在1984年森林法令下被控。
本案法官为娜祖娃,3名主控官分别为森林局副检察司万哈兹玲苏拉雅、诺胡思妮达及娜丽雅都胡再米。5名华裔被告分别是何聪明(54岁)、黄兴南(60岁)、黄秀玲(59岁)、戴灿荣(57岁)、傅楚原(21岁),及2名中国男子黄子毅(48岁)及尤宝奇(36岁)(以上人名皆译音),由辩护律师李敬发代表出庭。
第一被告何聪明(译音,54岁)听闻控状后否认有罪,控方建议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同时须前往附近警局报到。
辩护律师向法官求情时指出,被告拥有4名还在求学的儿女,除了必须承担子女的生活费之外,被告还需要负担母亲(74岁)的生活费。
他说,被告月入8000令吉,患有脚气病,目前每天还在吃药,要求以3000令吉保释;法官允许被告以一名担保人及5000令吉保释,案展6月11日过堂。
第二被告傅楚原(译音,21岁,未婚)同样否认有罪。辩护律师指出,被告父母分别为51及47岁,没有工作,被告必须负担父母,及一名16岁妹妹的生活费,被告月入3000令吉。
法官娜祖娃最终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人担保保释候审。
唯一的女被告黄秀玲(译音,58岁),因为听不懂国语,需要另外安排翻译员,辩护律师指出,被告有3名孩子,其中2名孩子还在求学,她同时必须负担83岁母亲的生活费,而她每月收入只有2000令吉。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人保释候审。
第四被告戴灿荣(译音,57岁),同样听不懂国语,需要另外安排翻译员,控方建议被告以1万令吉及1人担保保释。辩护律师指出,被告拥有4名孩子,其中2人还在求学,被告患有高血压,月入只有2000令吉;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人担保保释候审。
第5被告黄兴南(译音,60岁),同样听不懂国语。辩护律师指出,被告有4名孩子,其中还有一名孩子在求学,被告月入3500令吉;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第六被告黄子毅(译音,48岁,中国人),因为听不懂国语需要安排翻译员,控方建议被告以1万令吉及2名本地担保人保释候审,同时需要交出国际护照。辩护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来自中国,拥有工作准证,被告月薪5000令吉,是在吉打州政府子公司任职。
他说,被告在中国有3名孩子,父母分别74及70岁,他要求法庭不要没收被告护照以方便他在外的行动。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7000令吉及2名本地人担保保释,同时将国际护照交给法庭。
另一名中国籍被告尤宝奇(译音,36岁)同样听不懂国语需要安排翻译员,辩护律师指出,被告已婚,并以医药准证进入我国,被告患有心脏病,他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7000令吉及2名本地人担保保释,同时将国际护照交给法庭。
此外,至于2名尼泊尔籍被告及31名缅甸籍被告出庭时,因为都听不懂国语,法庭将另外安排翻译员,由于被告皆非法入境,因此不允许保释,法官谕令案展6月1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