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前首席部长的前政治秘书因涉嫌在2017和2018年间收贿40万8736令吉,而于今日在地庭面对12项控罪。
现年52岁的被告拿督罗斯里哈山在通译员念出所有控状后,否认有罪;法庭允许被告以3万令吉保外,并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同时每个月需到反贪会报到一次。
控状指出,被告在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之间,通过装修其妻子房子的形式,收贿32万3736令吉。
上述房子位于波葛芒佳花园(Taman Pokok Mangga)波葛芒佳61路24号。
余下11项控状指出,被告在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19日期间,通过信用卡付款的方式,收取合共8万5000令吉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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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所收取的上述两笔贿金是作为酬劳,以协助公司受委为工程承包商,负责在峇章的两片土地上,设计和兴建总值528万令吉的一间清真寺、多用途礼堂、3间店铺和垃圾房。
他被指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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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依尔旺副检察司建议以8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以及附加条件是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并且需每月一次赴反贪会报到。
被告辩护律师阿兹鲁要求法庭允许其当事人仅缴付8万令吉保金中的3万令吉,以及另5万令吉无需支付押金,因为被告已没有工作,并只依靠一个月2018令吉的退休金过活,以及还需赡养妻子和8名子女。
法官艾莎贝批准阿兹鲁的要求,以及施以控方所提出的附加条件,并择定此案于5月16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