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王康妮
“嫌犯的脸为什么要打马赛克,公布出来啦!”
“打马赛克做什么?”
“敢敢放照片啦,还打什么马赛克!”
上述的留言,常在各媒体脸书专页的留言区所见,尤其是在刑事案新闻上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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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究竟为什么要为嫌犯打马赛克?不打不行吗?
执业律师准拿督林子辉接受《光华网》访问时解释,其实并没有法律约束,媒体在刊登嫌犯的照片时必须打“马赛克”。
“若没有打上马赛克,其实并不是问题;媒体不为嫌犯照片打马赛克,在法律上是没有错的。”
不过,据他所了解,往往媒体打马赛克,是出于在人道上,以及尊重对方和家属。
在新闻或警方官方使用的“嫌犯”字眼,定义上是指一个未经审判定罪的嫌疑人;执法单位是依照法律程序,逮捕某个被怀疑涉嫌案件的人,协助调查。
林子辉进一步阐述,“当嫌犯身穿‘LOKAP’服(扣留犯囚衣)、被考上手铐,在警察的押送下到达法庭,媒体拍了对方将照片刊登在报道上,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对方真的是嫌犯。至于打或不打马赛克,完全取决在媒体上。”
如果没有为嫌犯照片打上马赛克,嫌犯是否可以“秋后算账”找媒体麻烦,包括通过法律途径对付媒体?
“嫌犯是没有办法起诉媒体的,因为这不构成任何的罪状。再说,媒体所获得的资料,都是来自于警方或法庭,都有其事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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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提及,若嫌犯被保释外出后,在没有警方的陪同下回到法庭供词,这时媒体拍摄对方的照片就得小心,或许会在某情况下被起诉侵犯私隐。
询及类似乱伦案的嫌犯或被告媒体在刊登照片时是否须打马赛克,林子辉解释说,无论是什么案件,只要被提控者上手铐带上法庭,媒体可无须打马赛克。
无论如何,要打马赛克与否,最终一切是由媒体做最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