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在“一马公司”子公司SRC的贪污滥权案于3月31日走完了法律程序,联邦法院5司在案件的司法检讨程序时以4比1维持去年8月对纳吉的判决。虽然纳吉的辩护律师声称,少数判词对纳吉有利,可以继续申请司法检讨,不过预料法院不会再轻易启动该程序。
而纳吉的律师团队,在检讨上,也只针对法律程序的失误为基点,包括高庭法官纳兹兰有利益冲突及在联邦法院阶段,法官没有让辩方律师有机会陈词,事实上是纳吉以更换律师团队为“策略”,要求展延审讯,拖延时间。
纳吉如今只能寻求国家元首的特赦,这是唯一他获自由的途径。可是,纳吉官司缠身,特赦了一个案件,还有至少3个案件等待审讯。如何要全身而退,这已经不是纳吉能控制的事件,牵涉的因素太广了,包括团结政府的稳定性。
巫统领袖因贪污被判刑入狱,纳吉不是第一位,上世纪80年代的巫统强人哈伦(Harun Idris)也曾因人民银行丑闻入监狱8年,可是3年后他获得特赦出狱,随后也当选巫统的副主席,继续叱咤政坛。哈伦特赦的例子,也阐明判刑后必须服刑一段时间才能特赦。
2018年5月,安华被国家元首吉兰丹苏丹莫哈末五世特赦,而安华的特赦是当时希望联盟的竞选宣言之一,也是联盟各党的共识。安华能快速完成特赦,主因还是在苏丹莫哈末五世扮演的积极角色,在短短一天完成了所有的程序。
有了过往的例子,纳吉能否特赦其实并不难理解。其一,他至少需要服刑一段时间才有被特赦的可能。其二,政治意愿及共识很重要,哈伦是在敦胡先翁担任首相时入狱,马哈迪主政时获特赦;安华是在国阵掌权时被判刑,希盟成功改朝换代后被特赦!
媒体报道,安华身为首相,是特赦纳吉的关键角色,而团结政府获得巫统的支持,希盟与巫统更必须携手并肩,在6州选举作战。因此,安华对纳吉特赦的态度及定位很重要也很关键。当然,我们也可以参考另一例子,一位华妇,20多年来风雨不改,只要柔佛苏丹出现的公共场合,她都在非政府组织的帮助下呈请愿书,希望苏丹特赦其因贩卖毒品判死刑的孩子,最终于上个月如愿以偿。
所以,特赦纳吉的程序包含了很多的因素,强大的巫统对安华是好是坏,这一点必须拿捏精准。而国家元首卸任在即,过去5年,陛下做出了很多关键决定,这次是否还会再次关键性的特赦纳吉? 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