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多方预料今年的开斋节将落在4月21日,A组学校将在4月20日(下周四)放1天假,B组学校则在4月19日和20日(下周三和周四)放2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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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组学校分别是柔佛、吉打、吉兰丹和登嘉楼;B组学校则是马六甲、森美兰、彭亨、霹雳、玻璃市、槟城、沙巴、砂拉越、雪兰莪、吉隆坡、纳闽和布城。
日前,教育部长法丽娜宣布4月19日(下周三)为特别假期,来自穆斯林家庭的学生可以趁着连假,与家人准备回乡度过开斋节。
教育部今日在社交媒体整理了多项提问,来解答师生与家长们对于4月19日“开斋节额外假期”(cuti tambahan)的疑问。
根据教育部,特别假期(cuti khas)是由教育部长根据《1998年教育条例(学期、上课日及学校假期)》第130条文公布,而4月19日是教育部长公布的“开斋节额外假期”,4月20日则是特别假期。
只有隶属教育部的学校,能享有上述教育部公布的“开斋节额外假期”和特假,其中包括政府学校、政府资助学校、中六学院、技职学院、大学预科班学院,以及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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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只有学校的老师、讲师和学生才能放假,校长、院长、师训学院讲师和行政人员不能享有上述假期。
教育部指出,学校无需另外补回4月19日的“开斋节额外假期”。
教育部也鼓励实施国家教育课程的私立学校和私立幼儿园,也跟着在上述日期放假,但胥视各校管理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