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港花园豪宅变外劳村事件,槟岛市政厅(MBPP)已在本月6日向屋主发出通令,给予30天时间清空居住在屋内的外劳,否则屋主将被提控。
槟岛市政厅周一发文告指出,槟岛市政厅在今年3月30日进行调查发现,新港Jalan Sungai Ara 1住宅区内有数个3层排屋单位,在未经许可下改作为劳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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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说,在继续进行了1周的跟进调查后,确认相关的住宅单元并未获得槟岛市政厅批准用作劳工宿舍。
“因此,在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法令(133法令)第70(12)条文下,已在今年4月6日向相关房屋的业主,发出给予30天时间清空房子的通令,否则将被提控。”
槟岛市政厅也已在今年3月30日,将此事传达劳工部、警方、移民局和道路交通局,以便他们采取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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