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揭发假拿督“集资”投资骗局刮走5400万案后,案件如今还在审讯中,但有受骗者与代理曾遭恐吓若报警的话,就会被拘捕或延长拘留。
其中一名代理阿末卡马,声称更在报警后反被延长拘留,迄今仍心有余悸。
他说,他是于去年针对此事报警,不料在报警两、三周后,便被警方拘捕,并在警局度过两个晚上。
他说,他自己也已投资22万令吉,在该投资骗局未被揭发前,他已招徕7名会员。
“我曾遭到某些方面的恐吓,指若报警的话,可能会被拘捕或延长拘留。”
阿末卡马周六(4月1日)在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MHO)总秘书拿督希桑慕丁,与该组织法律顾问兼大马社区罪案关怀协会(MCCC)主席丹斯里慕沙召开的记者会说,此事已造成他的心理受到创伤。
也是前全国总警长的慕沙认为,即然警方去年宣布侦破这项投资骗局,即表示已证实是一项罪行;但是若警方在调查周程中发现有人报假案,才会展开拘捕行动。
他劝告受骗者报警时,要以实相告遭遇,但若被恐吓不得报警,这已是一项刑事恐吓,应该就此事报警,让警方对付恐吓者。
约百名受投资者与代理,也出席记者会。
若有情报但不举发 受骗者也可被对付
投资骗局的受骗者,若有情报但不举发,也可在知情不报的角度下,受到对付。
希桑慕丁说,根据刑事法典第202条文,拥有犯罪情报却不愿提供的话,是一项罪行,可受到法令对付。
他指相言受骗的投资者和代理有400人左右,而手上已掌握140人报案的资料,但投报人数只有25人。
警方去年召开记者会,揭发一名假拿督斯里合伙他人,于2021年1月起进行不存在投资活动骗局,以一个月最少4%回酬吸引公众,短短一年内估计已刮走5400万令吉。
警方调查,他们以投资主版上市的国内外公司或优先股为饵;除了公开“集资”,投资者也被游说当代理,介绍朋友一起投资。
投资者一般先获得甜头,每月可从中获取4至5%的回酬,待过了数个月后,就会遭到中断联系,也没有收到当初承诺的回酬。
警方随后据情展开拘捕行动,拘捕涉案者助查;案件如今还在审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