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对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40项贪污控罪无罪释放判决申请上诉,上诉庭择定于5月12日进行进一步案件管理。
上诉庭副主簿官莎莉扎博士今天(31日)进行案件管理后,择定上述日期。
阿末扎希的律师已于今年1月提呈陈情书,要求总检察署考虑中止控方的上诉。
控方于去年9月26日向上诉庭入禀上诉通知书,挑战莎阿南高庭裁定阿末扎希所有控状无罪释放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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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扎希被控在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担任副首相兼内政部长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和布城副首相官邸(Seri Satria),收受来自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1356万新元的贿赂,利用内长职权延长该公司作为外国签证系统供应商和在中国签证中心的管理者的合约的共33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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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被控于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在上述地点犯下7项贪污罪,即利用内长职权收受与他有公务往来的公司的现金,包括115万新元、300万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以及1万5000美元现金。
在去年12月29日,控方入禀上诉状提呈14项理由,聚焦高庭针对本案是否存在收受贿赂的法律事实的发现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