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提呈《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476名仍在上诉阶段死囚的命运将取决于法案的生效。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披露,政府自2012年起已经在详细研究废除强制死刑,直至今年才由团结政府提呈到国会。
她说,内阁是于这个月17日同意《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和《2023年检讨死刑及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案》,而内阁也同意在周一的国会提呈这两项法案。
阿莎丽娜周一向国会下议院,提呈上述两项法案后,发文告表示,政府将于周二(28日)举行汇报会,向朝野国会议员和上议员说明这两项法案。
她也说明,《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生效后,476名尚未完成上诉程序的死囚将适用新法。
她也表示,随着《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 提呈至国会,也将修订7项法令,包括《刑事法典》、《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1960年军火法令》、《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961年绑架法令》、《2010年商业策略法令》和《刑事程序法典》。
她引述法案,根据《刑事法典》第130C、130I、130N、130O、130QA、130ZB、302和374A条文,一旦罪成将判处死刑。
2023年强制废除死刑法案旨在废除强制死刑,减轻无期徒刑和鞭笞刑罚,以及通过修改7项相关法令来制定条文,分别是刑事法典(574条
“不过,修法后,法庭拥有判处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可延长至40年和不少于12下的鞭刑裁量权。”
“至于不致死的罪行上,即《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3和3A条文,法庭只能判处监禁不少于30年、可延长至40年和不少于12下的鞭刑。”
无论如何,阿莎丽娜表示,废除强制死刑不适用于《刑事法典》第121A条文,尽管此罪行不涉及死亡,死刑依然会被维持,法庭拥有判处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可延长至40年和鞭笞不少于12下的裁量权。
她补充,共有12项涉及死刑的法令,因法庭有酌情权,因此维持现有的刑罚。
这12项法令分别是:
《刑事法典》第132条文(教唆兵变并实施)
《刑事法典》第194条文(作伪证或制作伪证意图促成死刑定罪)
《刑事法典》第305条文(教唆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自杀)
《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
《刑事法典》第396条文(集团抢劫谋杀)
《1972年国防卫队法令》第38条文(帮助敌军)
《1972年国防卫队法令》第41条文(与敌军联系)
《1972年国防卫队法令》第47条文 (反叛)
《1972年国防卫队法令》第48条文(没有消灭叛军)
《1972年国防卫队法令》第88(3)(a)条文(煽动叛乱)
《1972年国防卫队法令》第88(3)(b)条文(谋杀)
《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第121条文(污染水源)
联邦法院将检讨840名死囚案件
随着政府提呈《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和《2023年检讨死刑及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案》,联邦法院将检讨840名死囚案件,包括25名上诉申请被州特赦委员会驳回的死囚。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披露,《2023年检讨死刑及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案》将赋予联邦法院重新检讨刑罚的司法管辖权。
“如果法庭维持现有的判决,死囚仍可向州特赦委员会提出特赦上诉。”
“重新检讨的申请必须在该法案生效后的90天内提出。法庭可考虑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延长提交检讨申请的期限。”
她指出,死囚只允许提出一次重新检讨的申请。
“这项新法也适用于117名正在服无期徒刑的囚犯,即47名已被法院判刑的囚犯,以及70名被州特赦委员会减刑的死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