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国会下议院呈8项法案供一读,包括《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2023年儿童性犯罪法令(修正)法案 》。
国会下议院在问答环节后,财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阿末马斯兰提呈《2023年附加供应(2022)法案》,随后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也提呈《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2023年检讨死刑及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案》、《2023年儿童性犯罪法令(修正)法案 》和《2023年儿童证人供词(修正)法案》,以进行一读。
交通部长陆兆福也向下议院提呈三项修正法案进行一读,包括《2023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2023年陆路公共交通(修正)法案》和《2022年商业车辆执照局(修正)法案》。
此外,国会下议院周一继续对《2023年财政预算案》委员会阶段进行辩论并寻求通过,而本次下议院会议已延长至4月4日,以便完成政府事务及草案的提呈及议决。
【强制性死刑常问问题 FAQ】
1. 什么是强制性死刑?
强制性死刑是指当被告罪名成立之后, 法官别无选择 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2. 为什么要废除强制性死刑?
废除强制性死刑后,法官将被赋予酌情裁量权,并可根据案情判处死刑或其他替代性刑罚。
3. 废除强制性死刑后,马来西亚是否从此不再有死刑?
死刑不会完全被废除。死刑仍然存在,不同的是,法官将会有权力,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去决定是否判处死刑。
案例一
因为钱财纠纷,甲把嫂嫂残忍的杀死 并把尸体丢进河里, 企图掩人耳目。
法官仍然可以判处甲死刑。
案例二
乙在丈夫喝醉酒后常常被毒打,导致乙常被送院留医。 由于不堪长期受虐, 乙在丈夫喝醉酒昏迷的时候谋杀了丈夫。
法官可以判处乙死刑或者酌情根据个案量刑改判替代刑法。
案例三
甲性侵一名小学女生然后将其残忍谋杀。
法官仍然可以判处甲死刑。
案例四
乙认为大麻可以治疗本身的癌症而购买 279 公克大麻,被判贩毒罪名成立。
法官可以判处乙死刑或者酌情根据个案量刑改判替代刑法。
以上案例显示法官可以根据案情和个别情况来决定是否判处死刑或替代刑罚。
4. 废除强制性死刑是不是团结政府的新政策?
否。 团结政府只是继续从前国阵(Barisan Nasional)和国民联盟(Perikatan Nasional)的政策。 早在2017年12月, 国阵政府修改1952年毒品法令条文39B条文,加入新条文赋予法官判刑的酌量权,让法官能够在符合 39B(2A) 条文的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及至少15鞭笞。
2019年8月29日,希盟政府设立替代强制性死刑政策特别委员会。该特委会由一名前联邦法院大法官敦里察马拉尊为首掌舵担任主席,而成员将来自前总检察署官员、前监狱局官员、犯罪学家、学者、律师公会代表、人权委员会代表及社会组织代表。
2022年10月6日, 前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 在国会下议院提呈7项修正法案一读,以废除强制死刑。不过,随着国会下议院在去年10月10日解散,该法案时效己终止(lapse) 。
5. 废除强制性死刑后会导致严重罪案犯罪率吗?
研究显示死刑并不能够对严重罪案如谋杀与贩毒起任何的阻吓作用 。根据阿都拉曼中心的一项研究显示,在11个废除死刑的国家中,有10个国家的谋杀率呈下降的趋势。
这也表明,死刑并不能有效遏制犯罪。犯罪因素不仅仅取决于刑罚轻重。犯罪原因受多层次问题,受到社会、经济、心理、生理、自然环境文化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
打击和预防各项罪行有其他更有效的方法,例如更有效地统筹警队资源、善用科技预防罪案和监狱改革(prison reform)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减少重犯,不再危害社会。
6. 修正法律后有什么罪行罪名成立后可被判死刑?
请参考首相署(法律事务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 发布于2023年3月27日的新闻文告。
7. 死刑的替代刑罚?
请参考首相署(法律事务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 发布于2023年3月27日的新闻文告。
8. 新法案是否适用以已被判强制性死刑的被告?
新法案具追溯性(retrospective)适用于未经判决或尚未完成审讯或上诉程序的被告。
这意味着如被告罪名成立,法官可判处死刑或者酌情改判替代刑法。
9. 新法案是否适用以已经完成上诉程序并已进入非司法程序的特赦阶段的死囚?
政府将提呈《死刑与终身监禁司法申核( 联邦法院暂时性管辖权)2023 法案》。
一旦这项新的法案通过, 联邦大法院将被赋予司法管辖权去审核已进入非司法程序的特赦阶段的死囚刑罚。 法庭可以保持死刑原判或改判替代刑罚30至40年监禁和鞭笞最少12下。
10. 这次的法律改革有没有涉及其他修法?
这次的法律改革将废除终身监禁(Imprisonment for natural life)。这也意味着被告将不再在监狱被关押致死亡。
11. 何谓无期徒刑(Imprisonment for life)和终生监禁(Imprisonment for natural life)?有何差别吗?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无期徒刑法律就是监禁30年。终身监禁是指囚犯终其一生,会被监禁至死,除非得到统治者的赦免。
12. 为什么废除终生监禁?
废除终生监禁符合量刑目标,即判刑是为了使个人改过自新,并使他在改过自新后重新融入社会 (reintegration into society)。如果一个人被终身监禁,他就不能得到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不符合对囚犯实施“恢复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的原则。
2019年监狱统计数据显示,被赦免的死囚和终身监禁囚犯,刑满出狱后并无重犯率(recidivism)。
13. 废除终生监禁后,会有其他替代刑法吗?
联邦大法院可以审核已经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刑法,改判至少30年监禁但不超过40年。
大马30年共1318人犯死罪 贩毒犯占最多870人
根据大马监狱局的死囚人数数据,我国过去30年来犯下死罪的死囚,共1318人,其中以贩毒犯最多,高达870人,占总数66%!
排在第二的是谋杀,从1992年至今,因杀人而判死刑的罪成者共418人(32%)。第三是1971年军火法令第3条文(犯罪开火),10人;
接下来是刑事法典第121条文(向国家元首宣战)7人、军火法令第3A条文(同谋开火)6人、绑架法令第3条文5人,以及刑事法典第396条文(结伙劫杀)2人。
其中,2022年是最多人判死的一年,高达123人;第二多是2021年的115人,以及2011年的109人;而单是今年就已有30人被迫死刑,其中22人是因贩毒成为死囚。
【1992年至2023年】
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人数共418人
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人数共870人
刑事法典第121条文(向国家元首宣战),人数共7人
军火法令第3条文,人数共10人
绑架法令第3条文,人数共5人
刑事法典第396条文(结伙劫杀),人数共2人
军火法令第3A条文,人数共6人
总数:13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