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雪兰莪莎阿南格林玛丽工业区警车追逐枪击案的3名少年死者家属索赔案,上诉庭周四批准政府和警方的上诉,允许降低判给家属的赔偿金至64万9200令吉。
由拿督阿兹莎、拿督南达巴兰和拿督哈末再尼组成的三司今天(23日)听取政府和警方,要求降低损失赔偿数额的上诉后,予以批准。
上诉人寻求推翻高庭于2021年6月30日的判决,即裁定他们对错误导致3名少年(15岁莫哈末沙米尓、20岁莫哈末海鲁和22岁莫哈末哈纳菲)死亡负有责任,须赔偿3名死者的家属总额152万令吉,即每个家庭约50万令吉。
法官阿兹莎宣读上诉庭的一致裁决,推翻高庭根据民事法法令第8条文判给家属的10万令吉遗产索赔和10万令吉的惩戒性赔偿。
法庭也推翻判给死者家属的10万令吉普通损失赔偿,并以1万令吉的丧亲遗产索赔代替;至于10万令吉的加重损害赔偿和10万令吉的公职不当行为索赔则获保留。
她也保留高庭判给莫哈末海鲁和莫哈末哈纳菲家属,分别1万1200令吉和8000令吉的从属利益索赔。
这意味着,每个家庭将各获21万令吉的赔偿。
3名少年家属的索赔诉讼原于2015年在高庭败诉,但上诉庭在2016年推翻高庭的判决,维持警方和政府对3名少年的死亡负有责任的裁决。
上诉庭谕令高庭主簿官进行损害赔偿评估,而主簿官判给这3个家庭共20万7000令吉的赔偿金,然而对赔偿金额不满的3个家庭向莎阿南高庭提出上诉,最终高庭裁定152万令吉的赔偿金。
2013年11月12日,3名少年死者的家属在莎阿南高庭入禀民事诉讼,起诉莎阿南警区主任、雪州总警长、全国警察总长、大马政府和警官。
警方在抗辩时指称,他们怀疑这3名少年为“油站党”(Geng Minyak),是油站抢劫案惯犯,但有关说法被家属反驳,家属们均表示3名少年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并指控3名少年是被警方以“处决”方式枪毙。
高级联邦律师诺拉兹林代表政府和警方,而律师再益马力则代表3名少年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