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22日起全面禁止电子烟、纳管加热烟等,并将禁烟年龄提高至2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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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机构今年1月12日三读修正通过“烟害防制法”部分条文。根据健康署发出的通知,即日起针对电子烟、加热烟违法产品执行查缉项目,并将公布稽查成果。
健康署重申这次修法重点:全面禁止电子烟,包括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广告及使用;严格管制符合烟品定义之新类型烟品(如加热烟),增订健康风险评估审查机制,经审查通过,始得制造、输入;禁止吸烟年龄提高至未满20岁;烟品容器警示图文标示面积增加为50%;禁止使用经主管机关公告禁用之添加物;加重罚责。
扩大禁烟方面,室内外公共场所,大专院校、幼儿园、托婴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场所全面禁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