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男子性侵14岁少年,并拍摄对方的裸照,遭法庭宣判坐牢33年及鞭笞24下。
根据网媒MalaysiaGazette报导,该名36岁被告阿末加拉鲁丁今日在地庭面对三项控状,皆罪名成立。被告是一名保险从业员,育有一名孩子。
根据报导,被告在2019年在社交媒体假扮女子,与当时只有14岁的受害者相识后,诱惑少年传裸照给他。
接着,被告以“另一个”人身分再次出现及接触受害者,并声称要替受害者解决问题,并邀请受害者到一间餐厅会面。
被告在该见面后即性侵受害者,再与对方发生非自然性行为。同时,被告拍下受害者的裸照,之后在社交媒体广传给受害者认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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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由于该名14岁少年的同学看到受害者的色情视频后,即向校方投报,才揭发此事。
根据控状一,被告被控于2019年与一名年仅14岁的少年发生非自然性行为,把阳具插入对方肛门。
控状二,被控于2019年12月下午1时至3时,在东北县一住家帮同一名少年自慰。上述两项控状,是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d)条文下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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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控状三,是在上述同一时间及地点,拍摄该名少年的色情视频,并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5条文下被控,在同一条文下被判。
法官宣判,被告一第及第二控状,共监禁18年及鞭笞14下;至于第3控状,则坐牢15年及鞭笞10下。
法官谕令即日起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