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等共13人恶意拘留与提控的前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主席桑德拉,已正式申请撤诉。
桑德拉已在本月8日透过石黄李刘律师事务所,入禀终止诉讼。
根据法庭系统,上述终止诉讼的通知指作为原告的桑德拉,在没有谕令作出任何支付,以及没有重新入禀提出索偿的自由,全面停止他在2021年10月15日入禀的诉讼。
桑德拉的代表律师TJ李今日(17日)受询时,证实此事。
在去年7月21日,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峇仄驳回汤米汤姆斯及其余12名答辩方撤销桑德拉诉讼的申请,他们因而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庭原定在今年6月13日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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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答辩方除了汤米汤姆斯,还包括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前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苏克里、数名反贪会官员和检控官,即邝慧丽(译音)、莫哈末阿德里安、莫哈末尤斯林、莫哈末法德里、T纳沙文、沙兰拉、哈斯米兹、卡玛巴哈林、莫哈末扎基,以及反贪会与大马政府。
根据桑德拉的索赔诉状,莫哈末阿德里安与莫哈末尤斯林接获末苏克里和汤米汤姆斯的指示,于2018年11月20日晚上8时,在吉隆坡国际机场非法扣捕他直至21日下午5时,此举已违反《联邦宪法》第5(1)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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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德拉指,尽管他已表明本身享有外交代表的逮捕豁免权,但莫哈末阿德里安与莫哈末尤斯林依然扣捕他。
桑德拉事件发生于2018年10月,当时一封匿名信交到了苏克里手中,之后在“法律兄弟圈”内流传,包括在2018年6月至2020年2月担任总检察长的汤米汤姆斯。
孙德拉因而就非法禁锢、侵犯宪法权利和非法谋害提出诉讼,并称他遭遇声誉、诚信、善意、自由、尊严都受到损害,忍受著精神痛苦、屈辱和焦虑,因而向高庭入禀诉讼,要求374万9557令吉26仙的特别损害赔偿,以及由法庭评估的一般、加重和惩戒性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