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可自由评论和批评政治,惟不得发表仇恨、恶意中伤、贬低宗教或种族性言论。
通讯及数码部副部长张念群表示,政府不曾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来限制人民的言论自由,因为言论、集会与结社自由受到《联邦宪法》第10条文的保障。
她说,每个人都拥有言论自由权,可评论和批评政治,但这些言论不得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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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不意味着能够对王室体制、宗教和种族,肆意发表指责、诽谤、辱骂或仇恨性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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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念群周一在国会下议院,答复伊斯兰党亚罗士打国会议员阿夫南哈米米的质询时也提醒青少年,勿在社交媒体发表可能影响国家和谐的敏感言论。
“每一位大马公民乃至青年,都能够自由发表意见和批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