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高官与社会名流也遭诈财!
一家香港上市公司,被指涉嫌利用大马两家有限公司和信托基金机构,通过发伊斯兰债卷、股票买卖、信托投资和短期投资,诈骗大马投资者。
其中150名事主集体报案,同时促请国行和大马证券交易所介入调查。
根据非政府组织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MHO)接获的情报,全马逾3000人加入有关项目投资,涉及金额高达8.3亿令吉;受骗者多数来自政府退休高官、社会名流或中上阶级,不乏拥有丹斯里或拿督头衔人士也中招。
其中150人认为有关公司存有诈骗成分,今午在MHO陪同下,到隆市冼都警区报案。
MHO总秘书拿督希山指出,这家座落香港的上市公司,利用5大类投资项目,即短期投资、伊斯兰债卷、股票买卖、信托基金和海鲜养殖业计划,诱惑公众砸资上当。受骗得投资者族群,来自三大种族。
有关公司声称,投资者可获丰厚分红,投资伊斯兰债卷项目每年可获15%回酬;短期投资和信托基金每年可得回酬20%至24%,股票投资每年可得15%至17%利润。
“往往受骗者没有得到应有回酬,当他们质问中介就诸多理由推辞。许多事主报案后,警方鼓励采取民事诉讼追讨损失。”
“我们今天并非怪罪任何执法单位,只不过希望调查单位能同理心看待事情,不要对投资计划受骗者标榜负面印象,怪罪他们贪婪而因有此报。”
“公众不过想从投资管道赚取额外收入,发生意料以外的突发,不是大家要的结果。”
希山说,有关香港上市公司是扮演“投资顾问”角色。
他说,他们汲取大马投资者资金后,输送资金到澳洲一家公司,再由该澳洲的公司做短期投资,资金转换另一种输送形式,复转移到美国一家注册公司发行伊斯兰债卷,最后交由新加坡当地一家注册公司扮演牵头经理”角色,幕后打理运作。
他解释,有关公司利用融资整体流程(Terminology Information Memorandum)形式,忽悠不熟悉金融运作的普通人,讹称公司背景实力强厚,获得大马上流社会人士支持,或宣称获得大马证券交易所(SC)批准上市,博取公众信任。
据MHO调查小组资料分析,上述参与融资的澳洲投资公司,对投资者称说公司受澳洲政府承认的证券交易所。
此外,MHO法律顾问兼大马社区罪案关怀协会(MCCC)主席丹斯里慕沙哈山在场指出,刑事程序法典第107条文阐明,报案者在投报的4个星期后,可向警方申请了解案件调查进展。
“与此同时,警员有责任接受民众的任何投报。当有民众到警局报案,并不应该被琐碎的理由拒绝。”
一名报案者卡卡峇说,她在2020年砸资一笔资金投资在澳洲的养虾业,后期当她多次向中介人追讨回酬不遂。
她说,当公司得知她有意报案,马上开出条件交换,游说停止报案,否则分文不得。
“据我所知,一些社会名流也上当,他们各自委托代表报案求助,恕我不能透露他们身份。”
截至中午1时,报案者仍在警局处理报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