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转账逾120万令吉,41岁华裔男子周五被警方押送至北海法庭,面对3项控状共9罪状指控。
被告是朱炳宏(人名译音),周一(10日)早抵达法庭时,从容面对镜头。
据3控状9罪状的指控,被告被控於2020年3月11日至24日期间,身为一间公司的董事,通过该公司在北赖凤凰花园马来亚银行分行的户口,非法进行9次的金额转账予9间不同银行、不同公司和个人的银行账户,涉及的转账金额介於2万令吉至40万余令吉不等。
被告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613条文)第4(1)(b)条文,控状与第87(1)(a)条文同读,可在第4(1)条文下判决。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临不超过15年监禁及不少于5倍涉及金额的罚款或500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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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告不谙英语及国语,在通译员读出第一项指控之后,法庭暂时休庭安排华语通译员。较后,在巫裔通译员以华语念读指控后,被告表示否认罪状。
代表律师安达南仁向法庭表示,被告目前单身,从事销售工作,薪金3500令吉,得负担72岁肾病母亲的医药费用,向法庭要求合理的保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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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诺扎丽查副检察司则表示,转账金额涉及120万令吉,因而向法庭建议10万令吉的保释金,同时也附带2人担保、每个月警局报到以及递交国际护照的条件。
第二刑事庭法官诺艾妮在聆审后,批准被告以每项控状1万8000令吉,共计5万4000令吉保外,以及2人担保。同时,被告也必须在每个月15号前往住家邻近的警局报到,并交出国际护照。
案件展延至4月28日过堂,让控辩方进行文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