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方志伟
槟州立法议会援引州宪法第14A条款(反跳槽法),悬空4名国盟议员的议席,即直落巴巷区州议员祖基菲里、柏淡区州议员卡立梅达、诗布朗再也区州议员阿菲夫和双溪亚齐区州议员祖基菲,这个仓促的行动不但是滥权,也不尊重民主,甚至让民主消声!
跳槽的当然用此法令是无疑,可是槟州立法议会在2013年通过的反跳槽法令,与国会去年7月通过的联邦反跳槽法令相互矛盾。
例如,联邦反跳槽法视辞职为跳党,但被开除党籍与阵线转移则不是,这也是火箭有份同意的联邦或中央反跳槽法令;既然联邦政府已经通过反跳槽法令,槟州的反跳槽法令就有必要修改,以便与联邦宪法保持一致。
然而,如今槟州政府提呈悬空4个州议席的动议,但所使用的法令却与中央反跳槽法有异,等同于认同其他州属在其州通过的法令,且与联邦宪法不一样或还未修改的,也同样可以实行?
令人百思不解的是,身为国会议员的曹观友、林冠英和赛夫丁纳苏申皆在国会辩论反跳槽法令时,认为被党开除不算跳槽。但是如今在援引槟州反跳槽法令时,他们却认为被党开除是跳槽,为何持有双重标准?
槟州政府的双重标准十分明显。当年伊党退出民联政府,他们也没援引槟州反跳槽法,在2015年对付时任伊党峇东巴西州议员沙烈曼。
而且,现在距离槟州选举差不多只有3个月时间,槟州议会何必悬空4名国盟议员的议席呢?很明显,这个悬空议席的动作是出于政治动机,滥用与误导他们的支持者!
被悬空议席后,这4个州选区的人民,遇到困难时要找谁去投诉和求助?如果槟州政府不玩弄政治,就应该等到州选举时,让人民使用手上的一票,选出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州议员,而不必在现阶段突然剥夺受到人民委托的国盟州议员的席位。这也是槟州议会假借法令之名剥夺选民的权利。
最冤枉的是,卡立梅达和佐基菲里拉勤这2名州议员,从未辞职或被土团党开除,或加入其他政党,也不曾像所谓的“跳槽”。直至现在,他们仍然是土团党的党员。也就是说,他们从未做过任何抵触槟州宪法第14A条文的事情,却无端端被悬空议席了。
至于诗布朗再也州议员和双溪亚齐州议员,他们也不是自己跳槽到土团党,反而他们是被公正党恶意开除,不给予任何解释的机会,过了一段时期,他们最后才选择加入土团党。这也是槟城反跳槽法令的不公之处!
槟城的议员现在变成了选前人民是老板,一旦中选,议员只能听党领导的。因为如有违背必被开除,后利用槟州宪法第14A条文悬空议席了!
槟州政府悬空议席的动作很明显,就是要消灭反对党的监督声音,让火箭在槟州一党独大。
如果希盟指责国盟背叛民意,那么,选前批评某些政治人物,选后却和他抱在一起的希盟,难道没有背叛民意吗?选前答应的免费教育去了哪里?选前说已赚钱并要废除槟城过桥费又去了哪里?这些才是背叛民意!
今天火箭可以消灭反对党的声音,明天火箭就可以完全不理会民意,视人民如粪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