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3项涉嫌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黑钱控罪,将由新高庭法官慕尼安迪接手审理。
这是因为原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已受委为上诉庭法官。
法官慕尼安迪周五(3日)在案件过堂时择定于5月29日进行案件管理。
较早前,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洛夫副检察司说,控辩双方之前通知法庭以便展延该案审讯,因为纳吉向联邦法院要求重新检讨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判决结果尚未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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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检讨下判的日期还未敲定,联邦法院主簿官将在近期内通知(日期)。控辩双方要求(洗钱案)案件管理的日期定在5月。”
纳吉的代表律师阿莱斯泰尓证实控方的说法,赞同案件管理定在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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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3日,纳吉对3项洗钱控罪均不认罪,否认通过名为“Amprivate Banking”的银行户口接受27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
他被控于2014年7月8日在拉惹朱兰路大马银行集团大厦的大马银行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一旦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或罚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纳吉原在地庭面控,但应控方的要求,案件于2019年3月13日转移到高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