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庭今日批准暂时归还护照予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以让他前往新加坡出席其伯伯的葬礼。
法官阿祖拉是在聆听林冠英代表律师莎菲卡和主控官法拉副检察司的陈词后,批准暂时归还护照。
法官说:“法庭批准申请人(林冠英)取回护照的申请,但申请人必需从3月5日算起的5天内归还护照。”
较早前,莎菲卡指出,其当事人需要护照,以前往新加坡,而他将在明午4时30分启程,并于本周日(3月5日)回国。
她说,申请人的家人在3月1日通知他,其伯伯林吉喜已离世,因此其当事人欲出席逝者明天在新加坡举行的葬礼,以向伯伯致上最后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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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当事人没有弃保潜逃的风险,因为其家人常居大马,而他又是峇眼国会议员兼民主行动党主席,所以广为人们熟知。
“此外,他已缴付100万令吉的高额保释金,以及不曾缺席审讯,除非是生病或需出席国会会议。”
法拉不反对取回护照申请,但表示林冠英必需在3月17日法庭审理其案件前,归还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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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年62岁的林冠英所面对的修改控状,他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在光大28楼的槟州首长办公室,利用首长职位收取330万令吉的贿赂,以协助发展商扎鲁阿末的公司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建筑工程合约。
第二项修改控状指出,林冠英于2011年3月吉隆坡一家酒店,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工程合约的酬劳。
林冠英也面对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两家被指与海底隧道工程有关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