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名媛蔡天凤遭分尸,法医在一个大锅中找到蔡天凤头颅,锅内有少量肉屑、数条肋骨,还有红、青萝卜。另一个小锅内同样有萝卜,汤锅表面已凝固,并从中找到死者锁骨。对此,台湾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法医科主任高大成推测,汤锅中加入萝卜等配料,应该不是为了煮来吃的,较有可能是拿去丢弃时像厨余,比较不会引人注意。
据联合报报导,港警日前发现装有人肉组织的两锅汤,接近全满,其中装有头颅的锅子有半米深、直径40公分,表层浮有像脂肪状的凝固物,有肉碎及萝卜。法医勘验后,在里头发现年轻女子的头颅,初步研断就是蔡天凤的头颅。
●全部煮在一起较不会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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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成说,人体是双脚站立,长骨较多,很少有动物和人类一样,因此看到长骨通常都是人类。凶嫌将人体四肢的肉削一削、骨头分段锯一锯,全部煮在一起较不会被发现。
至于有人说是为了食用,高大成不以为然,原因是一般人吃的多是年轻的动物,没有养了20、30年再吃的动物;死者蔡天凤已28岁,肉怎么会好吃。而且头骨是骨头和骨头接合的,互相咬住的,没有什么肉,也不好吃。凶嫌有可能心想煮之后化开,倒掉时像厨余,就比较不会怀疑,这样比较合理,否则应该吃大腿、小腿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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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成也说,分尸案多是熟人,主要原因就在于不想因死者被发现之后,因相互间的关系而被追出身分,才会进一步想要分尸,只有极少数像是华山分尸案是因为凶嫌有恋物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