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吉隆坡法庭面对两项贪污指控的商人阿当拉兰,今早在莎阿南地庭再被控2项在Jana Wibawa计划收取410万令吉贿金罪名。
42岁阿当拉兰也是土团党泗岩沬区部副主席,他在通译员宣读2项控状后,在法官罗兹拉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两项控状,阿当拉兰被控收取连丹泉(译音)及末祖索的410万令吉款项,这笔款项汇入到Bayu Bumiraya有限公司的联昌国际银行户口,而他是该公司董事。
有关贿金作为被告协助Nepturis有限公司及MIE基建与能源有限公司获取2个项目,即耗资1亿4100万令吉北巴生县办公室工程及耗资4780万令吉兴建玻璃市双溪阿当至甘榜巴纳道路工程。
他被控在2021年11月26日及2023年1月5日在八打灵再也Jaya One联昌银行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和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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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会副检察司阿兰苏曼要求每项控状保释金为50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被告必须每2个月向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并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不过,阿当拉兰代表律师拿督斯里拉詹纳瓦拉南申请减少2项控状保释金至30万令吉,因为被告户口已被冻结,而他还要抚养4名孩子及母亲。
罗兹拉批准被告以每项控状30万令吉保释金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以及必须每月向反贪会办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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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兹拉说,若吉隆坡地庭的控状被撤销,要求控方将被告护照移交莎阿南地庭保管。
吉隆坡地庭昨日允许阿当拉兰以12万令吉加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护照须交由法庭保管及每月向反贪会报到,直到案件结束。
罗兹拉订在4月14日案件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