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政府内阁同意修正《联邦宪法》,以让女性海外产子获公民权,这对至少逾5000多个为儿女申请公民权的妈妈而言,是具有意义的重大决定。此外,这将为我国的人权发展记下新章,尤其在提升女性权益方面跨前一步。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及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发布联合文告指,在满足法律要求后,2023年宪法修正案料在本次国会会期提呈,以修正女性海外产子获公民权的条例。
未来一旦修法成功,只要父亲或母亲当中一人是大马公民,在国外诞生的孩子都将自动可获公民权。实际上,女性海外产子应获公民权课题,并不是单一族裔的问题,反之是全民的问题。
根据记录,在2010至2020年10年期间,由马来西亚公民母亲组织为她们在国外诞生的孩子所申请的公民权多达6200宗;不过在10年内,只有少过900宗或少过15%被批准。其中,在2021年国盟执政期间,没有批准过任何申请。这些数据,还没有包括没通过组织提出申请,或放弃提出申请者。
我国宪法是源自百年前英国殖民时期传承下来的法律,当中不少法令已不合时宜,这应该顺应时代变迁的需求而修改。碍于法律的限制,女性海外产子获公民权的问题一直都无法解决。
尽管这个问题是可以通过修法导正,不过过去以来的联邦政府,却没有正视过或付诸于行动来解决问题,仅以官僚思维任由问题累积。同样是大马人,为什么只允大马父亲在国外的孩子可获公民权?而配偶是外国人的妈妈,在外国生下的孩子却不能获公民权?
目前,受影响的妈妈,只能通过打官司来为儿女争取公民权。只不过,从案例显示,通过官司争取公民权的成功率不高,况且打官司只解决小部分家庭的问题而已。
所以,回到根源,对数千甚至可能上万个家庭而言,只有修改宪法才有望解决问题。团结政府的这项修法建议,无疑为数千个妈妈带来曙光,更在我国迈向男女平等权益和消除对女性歧视方面前进一步,同时让孩童权益受到法律保障。
时代已经变迁,政府应该摒弃旧有的官僚论述,不应从表面来质疑及判定,这些妈妈们在海外生产,是对国家不忠的僵硬思维。实际上,这种想法是毫无逻辑基础而言,根本与爱国情操扯不上半毛钱关系。
前任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曾指出,有外国配偶的大马母亲,若要为孩子取得公民身份,就该返马生孩子。这只彰显出他的封建思维,对随时分娩的妈妈,毫无同理心可言。毕竟,孕妇要搭飞机从外国返马生产不是易事,因为这牵连到流产或关系到生死的风险问题。
这些问题,也不能只从法律层面来看待,反之更关乎人道的基本权问题,因此都应该被纳入修法的考量中,以让在海外产子的马来西亚妈妈们,合情合理地让他们的儿女享有公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