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妇女的儿子两年前去世,外籍媳妇也已分居多年,她已无能力陪伴11岁孙女,因此希望该名媳妇现身,以协助处理孙女由他人领养的手续。
公正党联邦直辖区公共服务及投诉局周五发表声明,从事建筑工作的江祐伟,于2012年与印尼籍女郎阿丝度蒂宁丝(Astutiningsih)结婚,而两人的女儿江媛晴,于同年出生。
这对夫妇于多年前分居后,小媛晴便随父亲居住,但父亲不幸于2021年在工地发生意外身亡后,便由祖母陈秀珍(62岁,来自雪兰莪州沙登)照顾迄今。
该局主任谢华光表示,由于陈女士已年迈,虽然如今有一对夫妻愿意领养孙女,但办理领养手续必须获得亲生父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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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法律主任温庆曜律师表示,一般领养孩子必得到孩子亲生父母的批准,由于小媛晴的父亲已去世,目前只剩下她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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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尝试了也找不到亲生母亲,那将另外向国民登记局提出申请领养手续。”
该局如今尝试协助寻找小媛晴的亲生母亲,以助办理手续,认识或知道阿丝度蒂宁丝下落者,可联络该局主任谢华光(0192777227)或副主任郑成隆(0172956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