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华裔男女,包括4名未成年者,因拥毒罪名周三被带上槟城法庭面控。13名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保外候审。
4名未成年者年龄介于13至17岁。4人的另外9人(年龄介于18至47岁。根据控状,他们于今年 2 月 12 日凌晨 3 时 45 分在车水路一家娱乐中心,被发现拥有1.87 克的K他命。
他们是在危险药物法第 12(2)条文下被提控,并与刑事法典第 34 条文同读,在有关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罚款 10万 令吉或最高 5 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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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成年被告中的5人被允准以2500 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4人获准以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
4名未成年者则获准以1000令吉另加一名担保人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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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将此案订于5月24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