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顶恐怖车祸;其中一名61岁乘客吴绣君受伤后入院,却因为她的身份证遭另一死者手持,而被警方误列入死者名单!
彭亨州总警长拿督斯里南利周四(9日)下午发表声明解释,事发后,61岁伤者吴绣君的身份证,被83岁死者黄春花持着,以致警方误判死者身份。
警方是待家人抵达医院,才晓得此事。
“目前,吴绣君在吉隆坡中央医院接受治疗。”
南利证实,目前,7名伤者分别在吉隆坡中央医院与淡马鲁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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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吴绣君的女儿表示,母亲如今身在吉隆坡中央医院加护病房,而非警方声明所指已在死者名单内。
她表示,她只是要让媒体知道,她的母亲确定是伤者。
“名字名单有错误。”
目前,警方证实事故中不幸丧命的是49岁司机黄俊杰、冯玉兰(67岁)、李妹(67岁)、黄春花(83岁)、洪明凤(62岁)、萧美珍(72岁)与曾添广(70岁)。
新闻背景
周三(8日)下午1时40分,警方接到投报,指载有14名华裔男女的旅游客货车,在云顶高原第4.8公里下山方向的一个转弯处,突失控撞到分界堤,客货车车头严重毁损,包括司机在内的7人不幸惨死,7人受伤。
救援人员事后到场提供协助;据悉,这14名死伤者皆是于周二(7日)共乘客货车,从槟城与霹雳州南下到云顶高原度假一晚后,于翌日打道回府时,不幸遇到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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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一名随团一起上云顶高原的旅客,没有于当天乘坐客货车下山,而躲过一劫,因此只有13名男女旅客与司机共14人,共乘客货车下山。
据悉,这名没有下山的男性旅客来自爪夷,他原是坐在客货车的前排座位,却在冥冥之中逃过一劫。
警方目前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疏忽驾驶造成死亡)查案,目前还要寻找目击者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