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登嘉楼州发生的派钱给选民案,反贪污委员会在一个州选区内,已录取5份涉及政党支部主席的口供。
此外,消息人士也对《马来西亚前锋报》指出,约有90名选民也被录取口供。
“大部分收钱者是学生或在其他州属工作的登州子民,他们有的在柔佛丶吉兰丹丶森美兰丶霹雳丶吉打及彭亨;收钱者收受介于30至150令吉。”
消息续称,政府领袖通过简讯(SMS)或电话方式联络他们,并要求家人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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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机器将外出寻找注册的党员及其家人,然后再承诺如果他们返回家乡投票,将获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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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会仍就此案展开调查,以查出金钱的来源,而根据初步调查显示,来源是该政党支部本身;反贪会也掌握相关金额的收条,收条包括收款者的署名。
当局将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及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10条文,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