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修订《1967年破产法令》,调高破产门槛。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披露,2022年马来西亚共有5695人破产,而2018年至2022年间共累计4万9133人破产,惟在此期间也有8万7427人向报穷局总监申请解除破产或脱离穷籍。
她说,根据统计,2022年平均每天有16人登记破产,但是平均每天也有27人申请脱离穷籍。
阿莎丽娜周四发文告,针对本地二家媒体报道指“我国破产制度存在缺陷”和“个人贷款成为巫裔破产的主要原因”,做出回应。
*她说,马来西亚报穷局正在探讨修订《1967年破产法令》(或称360法令),以改善破产管理系统,包括将拟议修正案应用于以前的破产案件。
“在拟议的修正案中,新法律将适用于先前被宣布破产的人。”
当中包括:
一、 规定债权人提交债务证明表格(Borang Bukti Hutang)的时限,避免任何人因延迟提交表格,导致难以解除破产;
二、修订《1967年破产法令》第33C条文,让破产者在提呈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后,在更短的期限内解除破产;
三、为方便管理,允许在破产案件的管理中使用信息技术和远程通信;
四、修订《1967年破产法令》第42条文和C表格,取消强制性召开主要债权人的会议,以便能够立即进行破产管理;
五、增加债权人不反对申请解除破产案件类别,如:
(a)年龄70岁及以上破产群体;
(b)《2001年精神健康法令》下被诊断为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的破产人士。
六、根据《1967年破产法令》第48(1)(a)(ii)条文,根据破产者的经济状况和当时的生活经济成本,调整破产估值;
七、根据《1967年破产法令》第107条文,视当前经济和最低薪金制调整小额破产门槛。
阿莎丽娜表示,政府欢迎各方针对破产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并且将于下周二(7日)于利益相关者进行咨询会议。
“在考量各方建议和咨询会议后,预料会在近期向内阁提呈修订《1967年破产法令》的建议。
她说,经济、财务、立法和社会是昌明大马政府制定政策的重要因素,政府明白破产人士所面对的挑战,以及破产在社会上的污名,因此团结政府将持续努力提高破产管理的效率,以符合昌明大马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