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高庭批准内陆税收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以向在逃富商刘特佐的父亲丹斯里刘福平追讨18亿令吉欠税。
简易判决是指法庭通过陈词,而未在审讯中聆听证人供词的方式,对特定案件做出裁决。
法官拿督斯里敦阿都马吉昨天(2月1日)宣判时,谕令刘福平支付3000令吉堂费,并驳回刘福平要求撤销政府通过税收局兴讼的申请。
税收局是由该局高级税收律师诺希山阿末、阿尔胡米达拉及莫哈末艾曼代表出庭,刘福平的代表律师分别有亚迪斯瓦拉、陈法兰(译音)及胡忠义(译音)。
政府在2021年1月19日起诉刘福平,没缴纳2011和2012年的课税年,以及2013、2014、2015及2018年附加课税年的所得税欠款,包括增加的征税一共达18亿8409万8662令吉5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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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平则在同年3月22日申请撤销上述诉讼,理由包括2011和2012年的课税年,以及2013和2014年附加课税年的征税无效,因为从课税年算起已超过5年,未符合《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91(3)条文。
接着,政府在2021年3月24日入禀法庭申请简易判决,向刘福平追讨18亿8409万8662令吉55仙欠税,年利率为 5%,从判决日(2月 1日)算起至完全缴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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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高庭去年10月18日 向刘特佐追讨10.5亿欠税
另外,槟城高庭在去年10月18日,批准税收局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以向刘特佐追讨10亿5000万令吉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