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国际公司案最终裁决的司法审核申请,联邦法院将在周四审理。
联邦法院早前择定被1月19日、20日及26日,聆审纳吉的司法检讨。不过,法院却在1月10日取消了后2天(20日及26日)的审讯。
据了解,这是因为其中一名承审法官,在同一天相同时段,需要审理其他的案件,因而取消20日及26日的审讯。
这一次的司法审核,纳吉提出要求换一批新的法官来检视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五司,在8月23日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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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在SRC案中被控以7罪,包括3项失信、一项滥权及3项洗黑钱控状,涉及款额达4200万令吉。联邦法院在8月23日裁决纳吉罪成,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此外,纳吉也在本次的司法检讨中,要求检视法院当初驳回他提出的3项临时申请,以提呈新证据,政府承审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涉及利益冲突、要求让律师团有跟充足时间准备,以及要求东姑麦润退审。
因此,如果纳吉的申请获得批准,除了会被宣判无罪释放外,法院也可安排不同的法官重申SRC 上诉案。
另一方面,《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则指,根据《1995年联邦法院规则》第137条文,司法审核申请将有联邦法院五司聆审,由五司决定此案件是否应该进行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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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郭岳祥(译音)指出,一般已经定罪的案件,司法审核很少能成功;虽然民事及刑事案件,都获准可提出申请司法审核,但申请人必须要说服法官改变判决的门槛是很高的。
他认为,法院批准一个司法审核时,都会非常谨慎。但在第137条文下,是允许在证明存在违反自然争议或滥用程序情况下,可提出司法审核。
69岁的纳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除了SRC 案,纳吉目前还有4宗案件在审讯及等待审讯中,分别为一马公司案、篡改稽查报告案、IPIC失信案,以及SRC加控的洗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