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前法官被控在一宗他审理的非法赌博案中收取5000令吉和作出轻判,被判罪名成立,法官同意他获准缴付保释金,以申请上诉。
被告阿兹米尔是雪兰莪州新古毛地庭一名前法官,他周四在莎阿南地庭面对一项控状。
根据控状,被告在2018年5月10日,身为一名法官的公务员,在雪兰莪州在实达阿南马银行收取5000令吉现款,以在一宗由他审理一宗抵触1953年住家公开赌博法令第9(1)条文的案件中,轻判案中的6名被告,裁决他们罚款。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
法官拉茜哈在辩方无法对控方挑起合理疑点之下,裁决被告被判有罪,须监禁6个月与罚2万5000令吉,若无法交付罚,则以监禁多6个月取代。
- Advertisement -
- Advertisement -
不过,法官允许被告暂缓执行刑罚,并获准以缴付1万2000令吉保释外;被告被谕令最迟在10月21日,提交这项上诉通知。
此案从去年9月开始展开审讯,并在今年8月审结,共有24名控方证人与1名辩方证人,即被告本身在该期间出庭供证。
此案主控官是阿兰苏曼、玛芝雅与莫哈末沙隆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