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男子在与穆斯林女子离婚后,申请脱离伊斯兰教遭伊斯兰法庭拒绝,进而入禀民事法庭挑战伊斯兰法庭的裁决。
《当今大马》报道指出,该名男子是在2010年与穆斯林女子结婚而皈依伊斯兰教,但两人目前已经离婚。
伊斯兰法庭及政府认为,该名男子没有第三方作证,因此不足以证明他已不再实践伊斯兰教。
为此,该名男子入禀民事法庭要求针对伊斯兰法庭的裁决进行司法审核,该案件目前郑等待吉隆坡高庭审理。
案件的答辩方分别是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上诉庭、联邦直辖区伊斯兰高庭、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宗教理事会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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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庭首席主簿官阿末巴西尔在宣誓书中指出,伊斯兰上诉庭维持高庭去年11月的裁决,认为男子没提供足够证据来证明自己已经不再是穆斯林。
他说,申请人未来依然可以向伊斯兰法庭入禀新的脱教申请,并向法庭提供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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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方指出,曾有人在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庭成功申请脱教,包括2019年的12宗申请中,有2宗获准脱教,去年有13宗申请,1宗成功获准脱教。
该名男子在提呈给民事高庭的文件中指出,本身是在2010年7月因结婚而信奉伊斯兰教,但在朗读入教宣誓词时,他并非真的信仰伊斯兰教,而前妻也未鼓励他实践伊斯兰习俗。
他表示,本身依然信仰基督教,也对佛教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