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前在超市拒绝戴口罩还向保安比中指的加拿大籍男子,今日被控上庭后俯首认罪,判罚800令吉。
被告特博特拉韦斯李(Theberge Travis Lee,44岁)在对两项控状认罪后,推事S.马格丝瓦丽判如上述。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15天监禁替代。
被告在首项控状中被判罪成罚款100令吉或入狱一天,而在第二项控状中,他被罚款700令吉或入狱两周。被告随即选择缴付罚款。
被告在首控状中被指于4月16日晚上9点30分,在安邦路的一家超市向巴丹吉利比中指,意图激怒他人制造纷乱,触犯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100令吉罚款。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在超市不戴口罩,违反2022年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条例第18(1)条文,罪成可面对最高1000令吉罚款或监禁最多6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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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被告代表律师嘉亚南达在求情时说,被告刚加入一家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工作,必须供养在加拿大的三个姐妹,请求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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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当事人为他的鲁莽行为道歉并忏悔,并承诺不再重犯。这也是被告首犯。”
副检察官瓦达纳苏哈则要求推事判处适当惩罚,以给被告一个教训。
两名TikTok用户是于17日将事发经过的18秒视频上传至社媒,视频显示被告对超市保安作出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