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菲宜。
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证实,他已经致函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罗哈娜,申请成为蚊型脚车死亡车祸案司机沈可婷上诉准令申请案件的“法庭之友”。
根据网络媒体《The Vibes》报道,沙菲宜表示,他周一将到布城上诉庭,申请成为“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协助沈可婷取得上诉准令。
他说,他是代表马来亚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向上诉庭提出申请。
“这是她的权利。今天我是代表马大法学院校友会,申请成为她案件的‘法庭之友’。”
“马大法学院的所有律师,已授权我明日(18日)出庭发言,以协助处理这宗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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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也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马发展公司案件的辩护律师。他表示,他已经致函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罗哈娜,而罗哈娜将会把他的申请,提交给承审沈可婷上诉准令申请的法官。
所谓“法庭之友”,是指在诉讼案件中,没有直接涉及法律利益的私人或团体,为了向法院说明其对该案件相关法律争议上的意见、澄清立法意旨、理清模糊的法律规定、通知法庭关于案件事实的真实情况等等的目的,主动向法院提出书面报告,以协助法院更公正地做出裁决。
昨日(16日),沙菲宜已表示,他愿意无条件作为沈可婷的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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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沈可婷应该获得上诉准令,并且在等待上诉时,获准缓刑。
他也强调,他希望透过帮助沈可婷来伸张公义,而他的举动跟种族与宗教毫无关系。
根据联邦法院电子系统(e-failing),上诉庭择定于周一(18日)上午9时,审理沈可婷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