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2021年劳工(修正)法案,将女性的有薪假从90天增加至98天,以及男性可以享有7天的带薪产假,但这项法案不一定适合用在每个企业。
马华梳邦前进支会副主席邱爱婷律师表示,修正案第一附表(First Schedule),对雇员的定义之一是与雇主签订服务合同的人,根据该合同,工资每月不超过两千令吉。
“如果员工的工资一旦超过两千令吉,那么该员工就不能享有98天的女性产假,以及男性也不可以享有7天的带薪产假。”
国会是于3月21日通过2021年雇佣(修正)法案三读,把女性有薪产假从现有90天增至98天,男性则享有7天的有薪陪产假。
同时,人力资源部通过2021年雇佣(修正)法案,拟议把居家办公赋予员工的相关保障纳入修正案。相关拟议修订涉及46项条款,包括28条修订条款、10条新增条款和6条废止条款。
邱爱婷表示,原本的雇用法令第44A条文阐明“无论薪金多少,产假适用于所有女性雇员”,但修正案却把此条文撤除了,这表明了一旦女性雇员的薪金超越两千,那么该女性员工就无法享有98天的女性产假。
“对于男性员工想要享有7天的带薪产假, 那么就要符合几个条件。 第一,7天的带薪产假只局限在第一到第五胎的怀孕。第二,该男员工必须在同一公司上班不少于12个月。第三,该男员工必须在太太预产期的30天前通知雇主或者在太太生产后得尽快通知雇主。”
她表示,虽然新闻都在围绕在关于产假的课题,但是还有一事是值得关心的。2021年劳工(修正)法案里有个新例第41A条文阐明,一旦女性员工怀孕,或者因为怀孕而患上了疾病,雇主是不可以解雇她,除非该女性员工刻意违反了雇佣合约的条文或者是雇主关闭企业。
她认为,这新条文可以保障怀孕的女性。
她希望政府可以重新审视撤除雇用法令第44A条文,因为撤除此条文无法令所有女性都享有有薪产98天,也让这修正案无法达到真正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