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2021年图书馆机构法案”在声浪表决下一致通过,以赋权图书馆机构提供符合时代需求服务,与时并进。
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周五提呈上述法案,说明图书馆机构是在1972年槟州公共图书馆法案下成立,依法案条文提供服务。
不过,他也在议会上指出,草拟于上世纪1972年的公共图书馆法案时代已久,法案内许多条文用词艰涩,不适用于现代。新法案条文将修改过时语句,使用现代化国语,取代1972年公共图书馆法案。
“修改后的条文项目可适用于现代,并与州政府的2030愿景政策一致,加强图书馆管理系统,确保给人民更有效率服务。”
他说,修改部份包括财务管理,图书馆机构可更有效管控财务和聘用专才,推动图书馆服务。
他也提及,新法案也提出董事局人事重组,包括撤销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副校长和槟州教育局主任董事职务,加入2名普通会员职,共有8名普通会员。
“法案也更新委任主任及图书管理员条件,让更适合和有能力者担任。”
他补充,这让图书馆机构未来可考虑让居住国外的公民,可申请成为图书馆会员,并赋权给图书馆主任,针对图书馆提供的各种服务,制定适当的收费,还有对破坏图书馆财物的使用者,制定罚款。
峇眼达南州议员沙迪斯赞扬槟州图书馆馆藏丰富,包括一本具344年历史的“圣经”,至今仍保管良好,但新法案应在数码时代下将数码图书馆纳入管辖。
他在辩论法案时指出,槟州图书馆是大马立馆最久远图书馆,早在英殖民时代已作为当代阅读俱乐部形式存在,只允许“白人”入内,成为会员。本地人要成为会员,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会员表决通过。
“我们的图书馆历史悠长,有必要好好推广与保护,重新推动上图书馆阅读的风潮。”
不过,他也指出在数码时代,人们通常在网络阅读。因此,新法案应将槟州5座数码图馆纳入,统一管辖。
彭加兰哥打州议员魏子森则建议,州图书馆可通过国家图书馆手机应用程式(APP),开放会员报名申请。
“很多人认为图书馆过时,但在新冠肺炎期间却有一撮人通过图书馆借阅电子刊物。因此,我们可通过APP让人申请会员,何时何地都可借阅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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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诗布朗再也州议员阿菲夫则建议州政府,搜集槟州早期出版历史文献,通过图书馆集结成书出版,让更多人分享。
“这雪兰莪州之前已做了,在Shopee购物平台都有出售。槟州也可以这么做,让更多人可分享和了解槟州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