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非政府组织周二联合向怡保警区总部报案,针对公寓保安人员达瓦遭打伤8个月后身亡一案,促请警方及反贪会彻查此案的查案警官是否涉及滥权与贪污行为。
报案者认为负责调查此案的警官没有在案件初期采取正确的行动,因此,警方应对查案官采取行动。
周二下午前往报案的4个非政府组织分别是霹州印裔行动力协会(MIAForce)、关怀社会协会(PEMAS)、F.I.R.E协会及Ottrumai Naam Balam青年组织。陪同者包括马来西亚印裔行动力协会全国主席达亚南与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的政治秘书张志坚。
此外,逾10名代表原本也打算在怡保警区总部对面的停车场展开请愿活动,但遭警方以目前禁止群聚的防疫标准作业程序阻止。
达亚南向媒体指出,该协会质疑警方在最初只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55(挑衅致伤)条文提控嫌犯的做法。从现场闭路电视所摄的画面显示,瓦达未曾挑衅嫌犯,只是劝阻嫌犯儿子前往公寓已关闭的泳池戏水,但却遭到嫌犯攻击至重伤。
他说,遗憾的是,负责此案的警官只援引刑事法典第355条文进行调查,完全与事实不符;再说,相关条文下,最高的刑罚虽然是监禁最高4年,但也可能只是一天,同时也可能只是罚款不高于4000令吉。
他表示,因此该协会决定联合其他3个非政府组织报案,要求武吉安曼廉正与标准执法部与反贪会采取行动,彻查此案最初的查案官是否涉及贪污滥权的行为,毕竟涉案嫌犯是名政治领袖。
他也呼吁总检察署立即撤回刑事法典第355条文,改以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提控嫌犯,同时禁止嫌犯保释外出。
此案是于去年12月29日,发生在怡保市区的一栋公寓内,嫌犯疑是不满准备前往公寓泳池戏水的儿子,因疫情关系遭到保安人员达瓦(64岁,死者)阻止而动粗,导致后者的头部重创,并在医院治疗8个月后,于今年8月27日,因肺部细菌感染身亡。警方随后重新将此案列为谋杀案,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重新提呈调查报告予检察署,待检察暑进一步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