炖汤贩指遭警勒索案;21岁小贩星期四面对报假案的罪名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林添富(华裔穆斯林,又名莫哈末阿玛尔再益莫哈末阿米尔林)被控于6月7日中午12时03分,在冼都警局向警察努拉蒂卡一巡伍长提供虚假信息,抵触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提供虚假情报)。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当被告否认有罪后,主控官旺阿末哈吉米副检察司向推事黄彩霞建议,以7000令吉加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候审,但是,被告代表律师拿督杨锦成以当事人只是一名摊档小贩为由,要求推事降低担保金额。
杨锦成认为,这并非严重的案件,但它在社交媒体疯传,以及受到广泛报道,特别是中文媒体。
推事聆听双方的论述后,允准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的条件下,获得保释外出,此案定于10月1日过堂。
被告的另一名代表律师是蓝研綪。
杨锦成较后向记者指出,当事人坚持确实发生遭勒索事件。
“当事人坚持他所讲的都是事实,我今天也向法庭讲解,这案件其中或有误会,因为案件后来牵涉政治人物与艺人,因而警方必须采取适当行动。”
另一方面,被告星期四上午8时50分左右,在一名女性友人的陪同下,抵达吉隆坡法庭大厦,便被围观的摄影记者拍照,引起法庭工作人员的注意。
这名法庭人员随后向被包围的林氏解围,并指引后者列队进入法庭,但他表明先等候代表律师。
冼都警区主任马永来助理总监也到场关注此案。
新闻背景
林添富于6月6日在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召开的记者会,声称与13岁友人弟弟兼助手,于2日清晨到位于甲洞的茶室准备开档途中,遭警方拦截时因无法向拦截警员出示未列印出来的批准信,而被怀疑所熬煮5小时的炖汤有“藏毒与卖毒”之嫌。
事主指遭勒索500令吉后,始获放行。
此案惊动警方主动联系事主了解案情,更在事主一人报警后,陪同事主重返现场,林立迎也受召录取口供协助调查。
6天后,事主进行认人程序8小时后,突改口承认报假案,令此案峰回路转。
同时,警方在调阅闭路电视与深入调查后,以事主报假案的角度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