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经济策划单位官员慕哈末阿兹莱说,海底隧道承包商Consortium Zenith BUCG代表曾3次出席与政府官员的会议,这存在利益冲突。
他周五(20日)在槟城海底隧道舞弊案审讯中说,北京城建集团代表在2011年5月10日、19日及7月11日与槟城州政府官员举行会议。
他说,Zenith公司代表与他们坐在一起为公开招标之前准备征求建议书(RFP)文件提供建议并不恰当。
他向副检察司旺沙哈鲁丁说,这让该承包商比其他公司更早知道工程及其他细节。
阿兹莱是负责政府工程、设施与交通的助理主任,他主要是讲述北京城建集团财团公司代表阿末扎鲁、李紫豪以及余振发(译音)以及州政府代表在2011年7月11日的会议细节。
中资BUCG持有合资公司Consortium Zenith BUCG 10%的股份和5亿4100万令吉的缴足资本,后来在发生起重机事故后,而于2016年9月申请退出。
阿兹莱说,他的前任上司也是当时的州行政委员林峰成邀请他参加州政府与北京城建集团就隧道和道路项目准备征求建议书的第三次会议。
他说,在会议期间,槟岛市议会的拉贞德兰安东尼提出要求,包括修改建议书的起草、要求北京城建集团的代表详细说明过路费征收和土地开垦获利及提供一份关于他们捷运计划的建议书要求(RFP)的副本。
当旺沙哈鲁丁询问他是否向他的上司和委员会的其他高级官员报告了上述“利益冲突”的情况时,阿兹莱则表示当时是初级官员,没有太多经验,因此,他认为没有必要向委员会主席莫达再易汇报。
阿兹莱在接受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哥宾星的交叉盘问时,被询及是否知道槟城政府与财团 Zenith签署了两份谅解备忘录时,阿兹莱说,他只知道其中一份是在2011年4月在布城签署,当时尚有前首相见证。
法庭此前获悉,双方于2011年3月17日签署了另一份谅解备忘录。
哥宾星:您是否同意这三场会议(2011年5月10日至7月11日)是两项谅解备忘录的后续行动?
阿兹莱:是的。
哥宾星询问是否认同财团代表只是在这三场会议中,在建议书草案的准备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而不会知道最终的建议书草案的内容,因为最终只有行政议员会做最终决定, 因此,他们并不处于有利地位。
然而,在阿兹莱说明 Consortium Zenith 知道建议书中的内容,并要进一步解释之前却被哥宾星打断了,不过,他同意最终决定是行政议员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