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前行政议员拿督林峰成今天供证称,槟州政府与北京城建集团(BUCG)于2011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没有注明海底隧道计划将通过公开方式招标。
他进一步说明,在州代表团前往中国访问北京城建集团商讨该计划后,他的报告中也没有“公开招标”的标注。
林峰成是于周四在前槟州首长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一案上供证时,回答副检察官万沙哈鲁丁的提问。
两份谅解备忘录分别于2011年3月和4月签署,而该计划的招标是在2012年7月开始,包括北京城建在内的8家公司入围了征求建议书(RFP)阶段,并于2013年3月公布北京城建得标。
然而,林峰成表示,尽管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但北京城建被口头告知该计划将进行公开招标。
他说明,在访华前,林冠英曾多次提及该计划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他声称,这是前首席部长林冠英在2011年4月的州议会上所说的,正如法庭上作为证据的会议记录所写。
此外,林峰成说,林冠英在2011年5月10日与北京城建集团的会议上也提到,当时尚不确定该计划是否会授予该公司。
“所以在这些会议期间,已经向参加这些会议的北京城建集团提出,他们不一定会得到这个项目。在我们去中国之前,在这些会议上,北京城建集团很清楚他们不一定会被任命为承包商。”
当被问及是否需要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时,林峰成表示,是应时任中国总理温家宝的邀请访问中国。
他指是槟州政府支付了这次中国行的费用。
“当时,我们不知道谁会得到这个计划。我们不想给人错误的印象。”
地庭法官阿祖拉将于明天续审此案,届时将有一名新的控方证人。
林峰成指出,向承包商付款是按照适当程序支付。
曾负责槟州公共工程、公共设施和交通的林峰成表示,这笔以土地交换形式支付的款项,已获得槟城行政会议的批准。
“没有什么可疑的。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向州经济策划单位提交了该计划的索赔,经济策划单位将此事提交给了我们的独立评估公司HSSI。
“在HSSI批准后,经济策划单位准备了一份工作文件供行政会议考虑。”
林峰成是接受林冠英代表律师哥宾星盘问,槟城政府决定将土地拥有权转让给CZBUCG的子公司Ewein Zenith和Zenith城市发展公司。
州政府为3条主要道路计划的可行性研究和详细设计支付了超过2.087亿令吉。
控方指林冠英为两家公司挪用了两块州政府土地,总值2亿870万令吉。根据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他因涉嫌挪用公款而面对两项控状。
哥宾星询问证人,承包商在获得土地付款之前需要满足哪些标准。林峰成说,“在我们将土地转让给他们之前,他们需要达到某些‘里程碑’,这包括可行性研究。”
他告诉法庭,向Ewein Zenith收取500万令吉的地价,以将土地拥有权从“租赁地契”转为“永久地契”。
“他们要求改变土地状况。我不知道这500万令吉是如何计算的。这可能是由估值和物业服务部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