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王宫发表声明力斥政府没有尊崇法治,未经国家元首谕旨撤回紧急条例后,首相办公室驳斥这项说法,并指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已在国会特别会议召开前面圣,劝谏陛下取消紧急状态的所有条例。
首相办公室今晚(29日)发文告,解释取消上述条例的来龙去脉,并强调,政府认为所有的行动都是有规有矩,且符合联邦宪法即法律条款。
“首相强调,在履行本身的职责,依法办事是相当重要的,因此,他劝告人民稍安勿躁,希望这项课题能根据宪法和法律基础解决。”
首相办针对国家王宫传达国家元首的声明说,政府向来遵从元首及马来统治者的谕旨,即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在6月16日召开的特别会议,强调没有必要在8月1日延续紧急状态,以及尽速召开国会会议。
它说,政府已决定在本月26日起召开国会特别会议,作为会议的前期准备,内阁已在本月21日商议并作出以下决定:
“第一,国会特别会议在获得元首谕旨后召开。
“第二,随着现有的紧急状态在2021年8月1日结束后,内阁不会劝谏国家元首制定新的紧急状态。
“第三,由于紧急状态不会延续,因此内阁议决劝谏国家元首取消所有由陛下在紧急状态期间实施的的紧急条例。”
首相办公室在本月22日已接获总检察署起草的2021年紧急条例(取消),取消由陛下御准的紧急条例,在本月21日起生效。
“在2021年7月23日,首相已致函国家元首禀报内阁的劝谏,以取消这些紧急条例并寻求元首御准。”
首相办公室今晚(29日)发文告说,首相办公室收悉国家王宫在今日发表的声明,而陛下也知道,根据《联邦宪法》第40条款,陛下必须接受并根据内阁的劝谏采取行动。
它说,第40(1)条款阐明,在行使宪法或联邦法律下的作用,国家元首必须根据内阁或一名在内阁下拥有主要权力的部长的劝谏,但元首有权根据其要求,以从内阁获得任何关于联邦管制的相关讯息。
它说,第40(1A)则阐明,在行使宪法或联邦法律下的作用,若元首在劝谏下或在考虑劝谏后,必须根据劝谏,元首必须接受并根据有关劝谏行事。
有鉴于此,国家元首在本月24日已谕令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及总检察长面圣,以对上述劝谏作出详细的解释。
“当国会下议院特别会议在2021年7月26日复会时,所有的紧急条例已提呈(提出)道议会,符合《联邦宪法》第150(3)条款。”
“不过,反对党议员已催促下议院厘清已由国家元首御准的紧急条例,因此,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作为掌管法律事务的部长,已告知国会议员指政府,即内阁已决定取消相关的紧急条例。
“这是就事论事,旨在透明的告知议会真正的情况。”
掌管法律事务首相署部长的报告已衍生国家元首御准2021年紧急条例(取消)的疑问,因此,首相及总检察长已在2021年7月27日中午12是要求面圣,以解释这情况。
“在面圣时,首相再一次提出内阁关于取消相关紧急条例的劝谏,以及解释反对党在国会下议院试图制造的混淆。”
首相办公室今晚(29日)发文告指,首相也已提出政府的看法,即所有紧急条例无需被国会厘清,因为内阁已劝告元首将之撤销。
“此外,目前的国会会议时在《议会常规》第11(3)条款下召开特别会议,其议程是部长的解说,以及没有任何关于厘清紧急条例的动议。
“有鉴于此,内阁已议决劝谏国家元首以在国会特别会议召开之前取消紧急条例。”
文告说,政府认为所有的行动都是有规有矩,且符合联邦宪法即法律条款。
“首相强调,在履行本身的职责,依法办事是相当重要的,因此,他劝告人民稍安勿躁,希望这项课题能根据宪法和法律基础解决。”
(源自马新社)